学校和照相馆的劳务协议
合同编号:(编号)
签订地点:(地点)
签订时间:(时间)
甲方(学校):(学校全称)
住所:(学校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乙方(照相馆):(照相馆全称)
住所:(照相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第一条 总则
为满足甲方(学校)师生员工的摄影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摄影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服务内容与范围
- 乙方为甲方师生员工提供证件照、毕业照、活动摄影等服务。
- 具体服务项目、数量、时间及要求以甲方的书面通知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为准。
- 乙方需保证摄影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服务地点与时间
- 服务地点:原则上在甲方指定地点(如学校内),具体地点以每次服务前的通知为准。
- 服务时间:根据甲方需求确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服务地点。
第四条 劳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 劳务费用:具体费用根据服务项目、数量及双方协商确定,单价见附件(如有)。
- 支付方式:服务完成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约定的天数)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劳务费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 有权监督乙方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
- 有义务按时支付劳务费用。
- 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乙方:
- 有权获得约定的劳务费用。
- 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摄影服务。
- 有义务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第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师生员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如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拒付部分或全部劳务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




